场所名称 | 危险废物仓库 |
三防内容 | 防扬散、防流失、防渗漏 |
法律依据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第十七条 收集、贮存、运输、利用、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,必须采取防扬散、防流失、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;不得擅自倾倒、堆放、丢弃、遗撒固体废物。 |
责 任 人 | 曹元德 手机:15856071155 |
工作督导 | 陈 春 手机:15023622223 |
应急救援 | 医疗救援120 消防救援119 |
场所名称 | 次氧化锌1#回转窑配料场 |
三防内容 | 防扬散、防流失、防渗漏 |
法律依据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第十七条 收集、贮存、运输、利用、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,必须采取防扬散、防流失、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;不得擅自倾倒、堆放、丢弃、遗撒固体废物。 |
责 任 人 | 谭清权 手机:15173232131 |
工作督导 | 陈 春 手机:15023622223 |
应急救援 | 医疗救援120 消防救援119 |
场所名称 | 次氧化锌2#回转窑配料场 |
三防内容 | 防扬散、防流失、防渗漏 |
法律依据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第十七条 收集、贮存、运输、利用、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,必须采取防扬散、防流失、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;不得擅自倾倒、堆放、丢弃、遗撒固体废物。 |
责 任 人 | 周最新 手机:13875232835 |
工作督导 | 陈 春 手机:15023622223 |
应急救援 | 医疗救援120 消防救援119 |
场所名称 | 机电部工作场所及机电仓库 |
三防内容 | 防扬散、防流失、防渗漏 |
法律依据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第十七条 收集、贮存、运输、利用、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,必须采取防扬散、防流失、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;不得擅自倾倒、堆放、丢弃、遗撒固体废物。 |
责 任 人 | 陈 征 手机:13048483470 |
工作督导 | 陈 春 手机:15023622223 |
应急救援 | 医疗救援120 消防救援11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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